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职工年度考核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2015年后新进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的在站博士后。
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对象: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包括二级学院、非教学单位正副职干部以及独立法人单位中层管理人员。
二、考核依据
教职工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师大﹝2017﹞62号)和江苏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进行考核。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1.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2.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的表现。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有关开展2020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述责述廉工作。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单位优秀等次指标数,由学校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指标数另行通知。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办法》(师委字﹝2018﹞4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考核等次人。氡Vび幸欢ū壤陌嘀魅稳嗽。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人选,须经学生工作处审核确认。
管理岗位优秀等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处级干部优秀等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优秀推荐总数的50%,且不得超过本单位处级干部总数的50%。优秀等次推荐人员,应向本单位主体岗位倾斜。
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开展,程序如下:
1.学校布置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3.单位上报考核人员情况,学:硕ㄏ麓镉判愕却沃副。
4.个人总结。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登录年度考核系统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民主评议。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公开述职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6.学校公示单位推荐优秀等次人员。
7.学校审定考核结果。
8.考核结果反馈。
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本年度退休的人员。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1)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学校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它任务的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相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并于12月13日前将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考核人员情况(含“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报送人力资源处(厚生楼412室)。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李本美、刁春梅 联系电话:85891669
(党委组织部)王 龙、王旭杰 联系电话:85891122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9日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度考核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12月9日 |
学校布置考核工作。 |
12月9日-15日 |
单位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考核人员情况(含“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学:硕ㄏ路⒏鞯ノ挥判阒副。 |
分类开展中层管理人员网上测评或测评表打分工作。 |
12月16日-25日 |
单位组织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 |
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研究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结果。 |
12月26日-31日 |
学校公示单位推荐优秀等次人员。 |
2021年1月2日-1月8日 |
学校审定、反馈考核结果。 |